問 : 
創世紀中只記載天主造了原祖父母。他們生的孩子既然都是親兄弟姊妹,人類又如何繁衍呢 ? 聖經或教理有沒有提過這點呢?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這一點在聖經和教理中都沒有具體的說明,也沒有教條指明怎樣去理解。唯一說明的是:人類的繁衍是出自一對原祖父母,而人的原罪是在他們有孩子之前發生的。

若細心閱讀創世紀四章,可見除了原祖父母外,好像又有其他人,可見聖經在這怎樣發生,並不以科學的角度去寫,所以我們也不該以科學的想法去讀。

不少學者有不同的理解,以下是我認為比較有趣的:

有些說在天主最初創造人的時候,我們的遺傳能力是非常豐富的,就如將整個人類家庭的遺傳能力集中於他們兩位身上。因此,他們的孩子孫子的遺傳基因,不但不會像我們般偏向狹窄,反而是非常多樣性的,所以他們的兒女通婚並無問題。而那時也未有有關亂倫方面的道德價值。

這並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有科學研究證實,若果我們將所有人類的基因差距作編排,然後倒轉尋回我們的先祖,答案出來的確是:我們全人類都是出於一個住在非洲南部的女人。

另一個說法,比較複雜。天主教雖說人類是天主所造,不過卻也接納天主可將猿猴藉着進化變成人類的可能。但人類和猿?有所不同;人類擁有獨一無二的靈魂,此乃由天主所賜。這樣說,可能天主選定賜予祂的肖像給我們原祖父母時,是如一群很似人的猿猴中有兩男女突然清醒過來的那樣發生。因此,在原祖父母和他們的子孫的時代,可能實在有很多類似人的和他們一同生活。除了他們有人性的分別外,其他方面是沒有大分別的,因此他們也可以通婚,子女也會是人了。

不過,事實究竟如何?可要面見天主時,與原祖父母團圓時,好好問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