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出谷紀3:14中,天主向梅瑟説:「我是自有者」(I AM WHO I AM),應如何理解?
【 問題來自 】 San Francisco, US

程明聰神父答 : 

某程度上,這個天主給我們祂自己的名字,是不能完全理解的。這名字在中文譯成「自有者」,但就是英文也有缺陷,因為在原文希伯來文中,現在式和未來式是沒有分別的,那可能是「I AM WHO I WILL BE], 也不成。但天主當然是超出時空的,所以,祂在任何空間,單單「就是」。

祂這名字,在希伯來文的發音,就是我們已認識的「雅威」。

「I AM WHO I AM] 在中文是很難表達的:「我是我是」,還是「我就是」,或「我就是『是』」?

在哲學上,「是」這概念有分「存在」和「實在」之分。

存在比較易明,即是指某件東西是存在的。天主的名字在此即是說,祂本身就存在。這句平平無奇的說話,其實不簡單,因為世界上所有的東西,它的存在都是有開始的,不論死物或動物,也曾有一個時間,他們還未出現的。同樣,除了我們相信有不死的靈魂或天使,其餘所有的都是會終結的,會逝去的,不能永在的。但天主卻是唯一,沒始沒終的,本身就存在,因為祂是超出時間的。甚至說,就是祂創造時間的,再者,因為祂本身就是永恆的「存在」,因此所有受造物能存在,都是因為參與了祂的存在。天主支配一切存在。

第二個「是」的理解,就是「實在」,意思是有這件東西的實質,英文稱為 “essence”。這個比「存在」更深入。即是說,天主是所有可有的事物的根源,一件東西是一件東西,正正就是因為天主實在是,因為沒有天主的創造和實在,沒有一件東西可被構思。

即是說,天主是一切東西,一切意思的源頭,一切無論有形無形,都賴祂才能有,才能存在。祂永遠都是,永遠不變,都是同樣忠貞的,以愛創世,並不斷傾瀉自己來救世的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