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第一件事,就是你自己去見見神父,直接問他你要問的問題,因為不少細節都要按個案而論。以下是一些基本:
一,先有關婚前懷孕
– 若你倆現在同居,要慎重考慮分開住,或已慣性地有性行為的,該決定改一改變,因為這樣的行為模式是不悅樂天主的,亦使人不能有效領受聖體或修和聖事。
– 若不是同居,最好就立時去辦妥一個好告解。
– 能否辦告解,都該找神父詢問,該怎樣準備迎接小孩子,並保守雙方在婚前保持貞潔。
二,有關婚配
– 你身為天主教徒,即使男友不是,必須透過天主教準備婚配。婚前有孕不影響在教會內婚配的資格——自然兩者都需要是從未結婚的。
– 鼓勵你詢問神父,是否該現時結婚。我一般都不鼓勵男女因有孕而立時結婚,而鼓勵他們先生下孩子才辨明該當結婚,因為一事還一事。婚配是該自由無條件的彼此交托,若因孩子為主要原因而結婚,那麼這婚姻就不再是自由選擇的了,日後可有問題。但亦可能,你倆原本就已準備好,那也不是不可能。這可需要神父在牧民指導下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