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耶穌既已代替人受罰,為何死後又不受撒旦辦理呢?無論是基於主的神聖或是基於沒有犯罪,那豈不是一定程度上不用受罰?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問題的最大問題是何為「受罰」。

若我們以為耶穌來是為替我們被魔鬼折磨,那這種「受罰」就絕對不是耶穌來的目的,因為替我們被魔鬼折磨並不能幫助我們。

耶穌來之前,因為未有罪赦的恩寵,人死後是不能進入天堂的,因為罪的代價是死—身體的死亡與靈魂與天主的隔絕,死者因此變成了魔鬼的囚犯。

耶穌來,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目的是:
一。能以人的身份受苦至死,讓我們知道即使在最痛苦和黑暗之處,即使在死亡中,天主也絕不會離棄我們。耶穌的受難是真實的痛苦,即使祂最終不被死亡囚禁,但仍是非常殘酷的折磨。而比肉體折磨更痛苦的,就是耶穌知道祂所為人做的一切,將會被很多很多人藐視和不還以感謝。
二。能以人的身份進入地獄。
三。能以天主的身份摧毁地獄之門,即是說以祂十字架的血寬恕以前所有死者的罪,如果他們願意領受。
四。重啟天堂之門,領所有義人進入光榮。

所以,耶穌在十架上為我們死,重點不是在痛苦和罪罰,而是為滿全罪必要賠的血債,並與此同時毁滅撒旦的權勢和重開天堂之門。從此,沒有願意領受天主慈悲的人,死後不能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