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想問瑪竇福音的第五章與第六章是否前後矛盾? 瑪 (5:15-16) 說: 「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但瑪 (6:1)又說:「你們應當心,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為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你們在天父之前,就沒有賞報了。」一章節叫人要看我們的善行,另一章節就叫我們要隱藏善行,讓天主暗中賞報。我們應該怎樣做?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呀,好問題!

「你們是世界的光」

這一節耶穌是要我們不要隱藏或否認我們是天主子女的身份。我們是光,因為我們本是天主的子女。若我們不活出基督精神,或不肯承認我們是基督徒,或害怕在人前祈禱,提起我們的信仰,或跟隨福音指示去愛,即使是很反潮流或很不方便,那就是將我們天主子女的身份埋沒,將光收在床下了。

耶穌在這裏不是要我們去炫耀自己,或去吸引人注意,而是要我們要表裏一致,不要做一個躲藏的基督徒,而要在私人空間及公開場合,都要簡簡單單的切實去做基督徒該做的愛德行為。我在房中怎樣祈禱,在人前也怎樣;我在私人空間怎樣謙遜克己,在人前也是;等等。

「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

耶穌在第六章這一段,重點卻是有關虛偽的行為。耶穌不是說我們不該在人前行善,而是我們不可以行善為名,內心卻其實為炫耀自己。

所以這裏說的不是外在的行為,而是內心的動機。兩個人可以同時外在做一樣的事,但一個出自真誠去無私助人——乃是去做地鹽世光,另一個卻為得人讚賞,乃是驕傲自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