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什麼是福傳?福傳就是改變他人的信仰? 福傳是不是要在他的生命當中做到完美無缺才能夠福傳? 是不是要在他的信仰當中能夠活出信仰,能夠為基督作見證才能夠福傳? 哪什麼是為基督作見證?如果一個人在他的生命當中有他自己的個人缺點,生活中找不到或不是怎麼清楚自己在哪方面可以做出信仰見證的例子,那是不是不能向人宣講天主教信仰?
【 問題來自 】 Other 其他
程明聰神父答 :
福傳是一個過程,藉着我們的言行去見證天主的愛,好樣別人能與天主相遇,並作出對基督正面的回應。
我們信天主的,不能說服別人相信主,這是聖神在人的內心的工作。但是,我們雖表現出我們自己已被說服,我們是真心跟隨主的。
所以,要福傳,我們自己要先被福傳,即是說:我能說,基督改變了我的生命,或是,基督在我生命中何等重要。
這不必是要有很驚天動地的事,我亦不是要很完美,或有甚麼神學知識。只是,我是罪人,但天主卻愛了我,我經歷到愛主愛人比一切都更偉大,因為天主的愛釋放了我。若你能說出天主怎樣祝福了你,讓人看到你真的活在這祝福中,那就是很美的見證。
我們福傳的不是知識,福傳不是知識的搬運,而是介紹我最愛的主給別人,因為祂白白無條件先愛了我,為我交出了自己的一切。
若我自己還未真體味過這愛,我就必須先向天主渴求,先投放時間與主同行,多祈禱,讀聖言,默想及在行動中仿效主愛的榜樣。在我自己,朝拜聖體是最好與主深深相遇的途徑。
若我自己不認識主,怎能介紹祂給別人?若我不每天去汲取基督的愛,我又怎能以祂的愛去愛,別人就更看不出在我身上有信仰與沒信仰的分別了,哪豈會相信任何我說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