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人走到最後階段,健康已不能逆轉,關於斷食善終,是等同自殺嗎?如果家人有同等情況,同意放棄搶救和人工餵食,應如何抉擇?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我以前已回答過,這類問題要按個別情况而論,最好都是直接面見神父。

但一般來說,我們要分辨及考慮幾個原素。

不選擇或停止療程,跟選擇用藥以導致死亡,兩者極不相同。後者包括所謂安樂死及醫學輔助死亡,是刻意拿走生命,是在任何情况都是錯的。

前者卻不然,要視乎很多其他因素,如病人會否能痊癒,年紀,用藥的代價,身體是否仍能吸收養料等等。要在這解釋可太長了,多半可能也與你說的情况無關。在此只說所謂的斷食。

病者如果還有胃口,仍能吸收養料,是不能不給予他們飲食的,病者刻意斷食就等同直接破壞主賜的生命。

病者若已吸收有困難,或已喪失了食慾,該着量去給予食物,卻不能勉強,換句話說,可以着量減少。這不是安樂死,因為多給他也不能吸收了。

若病者的養料是依賴IV的,除非他的身體已再不能吸收,IV是絕不可除去的,因為這可直接導致心臟衰竭。但若病者已不能吸收,如發水腫,那自然就沒相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