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想問整容或做變性手術是否犯罪或違反天主旨意?
【 問題來自 】 Vancouver, Canada

程明聰神父答 : 

更換性別的手術,在教理中,入於自殘身體,在第三卷有關十誡的部份,第五誡「不可殺人」中有提及。

核心問題在於我們的身體乃天主所賜,並不是我們所選的,而是一份要接納並適心使用的禮物。其次,我們的身體更是耶穌視為珍重的,祂願意永久並不能分割地以祂的天主性與我們的肉軀結合,而成為完全的人,好讓我們也能成為天主性的參與者。而祂雖本來沒有性別,卻刻意選為男人,以表達性別本身的珍貴。再者,我們每次領的聖體,正改造着我們的靈及身體,使之更成為聖神的宮殿,及基督可見身體的一員,而這珍貴的身體,更是耶穌多次說明要在末日復活的。可見,受之於我們的身體的美麗和重要性,是極超乎我們可想像的。

今天不少人認為自己的性別與他的肉軀的性別不符,以為性別不該由身體所定,而該由自己意願斷定。這是出於不接納所定的理念,不接納我們的受造,而要自造的思想。這是對創造者的一種反叛,是一種要以人定天的哲理。其實自古就有這種思想,不少人已嘗試過,換來都是痛苦。這近代的自定性別之說,只是舊話新說:我不要被限制,我要自定一切,天主不允就是不好的天主,這就是壞宗教。但若是這樣,不就是其實我要自己做天主?

但事實是:我們的確是受造物,但卻是天主極鍾愛的受造物。但願我們能信任祂,接納祂的禮物,我們才有真自由呢。

神父以上所談,並不是對想更換性別人仕所說的,而是針對強要推行這觀念的人仕所說的。為那些經歷心靈與身體性別不相符的人仕,我們實在要多加以瞭解和同行。我也接觸過幾個有這些人仕的家庭,當中身心靈的痛苦實在不簡單。我們切不可以審判及冷漠對待,卻要以愛與祈禱去同行,好讓他們能經歷主的大能和釋放。

至於整容,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出於矯正不正常或因意外及殘疾所做成的問題,用意是讓病者能回復多些正常活動和自主的能力。我想,這裏該包括矯形手術,如某些矯牙,面容及身體的矯正手術。

第二種是出於不接受原屬於我們但其實正常健康的身體,及自然但正常的老化。這種心態,最終與先前所提其實道理無異,雖然嚴重性可能低些,但因不接受天主所賜而要做大手術,實是一種自殘,亦將自己的價值放得太流於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