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我不需要靠手或任何物件接觸性器官,或不需觀看色情影片,也會產生性興奮,甚至高潮。請問我需要辦告解嗎?是否有性興奮就是犯罪?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教會對性方面有誡條,並不是因為性本身邪惡,而正正相反,是因為性是天主所賜,非常美麗的一份禮物。這包括性器官,性能力,性慾和性反應等等。這些功能有反應,有功效,乃是因為我們健康呢,還該感謝天主。

一件事要是罪,先決條件是:

一,這是一件濫用天主所賜,或違反愛主愛人的事情;

二,我明知故犯;

三,我有自由並選擇做錯。

天主賜我們性能力,是為着我們藉着與對方合一和對生命的開放,能為對方而放下自己愛對方。性若是出於為自己所慾,或彼此為自己所慾,及為不願包括有可能會有的孩子而要付的責任而去做時,那就是一種濫用。

性反應很多時是生理反應,並不必是刻意的,不能說是罪,甚至不是錯,卻是健康的反應。

問題是:當然,若一個人常常容讓甚至刻意去望或去想情色的事而,自然身體上會有反應,那就不能說並非不知道及不自由,而是刻意去濫用天主賜給用來愛的性能力了。

至於你問有關興奮及排精的事情,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