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女兒的非天主教男友將會向她求婚。我一家全是教徒,在教會禮儀裡,有什麼我們需要做呢?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問題我在這裏已經不是第一次回答了。你女兒第一件事就是通知她的堂區。天主教徒,即使是與非教徒結婚,也必須要在教會認可的情况下舉行婚配,即是要在教會裏作準備工作和上婚姻課程,而通常也需要在天主教堂內舉行婚禮,除非有重要原因而得到主教寬免。

準備婚姻的男女,應該在未定日子和酒席前,首先約見神父。因為每對所需要的準備,按每個個案都有不同,所以若果定了酒席才找神父,而發現準備過程需要更多時間,那神父是不能容許婚配進行的。教會法例指明,要一年前通知神父開始準備過程,而神父要與準備結婚的男女見面後,認為他們可以進入婚配,才可給予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