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
神父,請問當醫生認為病人已經沒辦法接受治療而建議放棄時,我們是否該接受?不知道教會對這一點持什麼態度?
【 問題來自 】 Singapore 新加坡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很視乎「放棄」的意思。
是指讓病人盡量舒適,停止可能得不償失,只會領病人更痛苦的療程,或只能很有限延長生命的療程?這個是沒問題的,很多善終服務就是明白生命總要完結,到了強醫只會有害無益時,就該讓病人能舒服些,有能力與親人珍惜時光,並完成一些未完的事。病人亦可以能做好靈性上的準備,能問心無愧見天主。
是指刻意用藥物早些終結病人的生命的所謂「安樂死」?這就萬萬不能了。
是指停止某些機器及藥物的援助?那就視乎是甚麼。若病人身體仍能吸收養料,是不能切除食物和水的。若身體依賴IV的,是不可切除的,因為可做成心臟衰竭的。但若身體已不能吸收,又或醫學證明腦部已死,那身體就不必強用機器維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