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
為什麼非教徒不可以領天主教堂聖體?
【 問題來自 】 Australia 澳洲
程明聰神父答 :
原因一,因為是耶穌教的。
雖然在福音中沒有清楚說出,但在宗徒大事錄中,每次提到擘餅 —— 即指彌撒領聖體,都很清楚只是信徒,不是任何人。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提及聖體聖事時他們怎樣不共融時,亦清楚是指信徒,可見在最初,聖體就只是給信徒的。
在第一世紀的《十二宗徒教導》(Didache)一書中更清楚說明這點,不可給聖體給非信徒。及後的Ignatius of Antioch, Justin Martyr 等等都清楚指明這點。
歷史遺蹟也見,最早的教堂建築,非教徒是站在外面的,犯了罪在做補贖的教徒是站在迴廊的,只有信徒才在內堂的:他們那時稱為「聖者」,因為他們能參與聖祭及領聖體。
原因二,領聖體是明認信德及與主及教會共融。
整個感恩祭,特別是感恩經,並不是神父說一堆東西,或單單餅酒變成基督聖體,而是在聖事中我們在餅酒中變成基督,與祂並彼此共融。自最早的感恩經文,就有說明餅中的麥粒,及酒中的葡萄,均代表四散的我們,因主而聚集,因一週的死於罪惡,活於基督而被烤成餅及釀為酒,現在來到彌撒中,願再被聖化,從餅酒中被轉化成為基督,就如餅酒藉聖事真實變成基督一樣。這聖體因此並不單是基督自己,而是基督為教會的頭,與我們為教會的肢體,整個奧體基督,藉神父全獻給天主聖父,成為整個教會唯一的完美祭獻。我們回應亞孟,就是說我同意、我全相信、我全願意繼續在生活中死於自己、活於基督、打這場屬靈的好仗。
到我們上前領聖體,就是明認這就是基督、明認我這信仰、明認教會、明認與主共融。
若是沒有信仰,或若是有信仰但因大罪而否認了這共融、或若是有信仰但不接受基督的大公教會,那麼上前領這聖體就變成一個謊言了。
教會所以教導,只有不是活在大罪中的信徒,才可上前領聖體。若明知在大罪中而上前領聖體的,就是冒犯聖體,是一種褻瀆,是罪上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