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斯德望被人誣告說過褻瀆梅瑟和天主的話而被人用石頭砸死,但為何耶穌時,司祭長不煽動群眾用石頭砸死耶穌?反而說羅馬法律不允許他們處死任何人。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我想是應該這樣的:

在羅馬統治下,他們的確是不許私行死刑的。若行了死刑,就犯了羅馬法律,捉到了是有後果的。這就是為甚麼在若望八章他們會帶那依梅瑟法律該以石頭砸死的罪婦到耶穌跟前來試探祂,和為甚麼大司祭要比拉多判耶穌死罪。

但是,羅馬人本身根本也理不了猶太人所有的事,若不導致太大的問題也可能懶得調查和拉人,最重要的是猶太人若能逃得過羅馬人的管治時也懶得理他們的法律。所以聖經中他們可以能多次嘗試殺死耶穌:在納匝肋他們想推祂落山涯,在若望記載中祂在耶路撒冷在不同時間講道時他們曾三次想用石頭砸死祂;若不是每一次祂都「從人群中走了」,他們早就殺死祂了。

耶穌後來要驚動比拉多,很大原因是因為祂的榮耀進城,致令司祭長不能靜靜地解決祂,不然一定會發生暴動,羅馬人必定會界入,行死刑的罪就難逃了。也就是如此,先知預言有關默西亞要死在外邦人手中的話,就應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