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新聖母經中文用「親子耶穌」取代「爾胎子耶穌」,但英文仍然用 “thy womb Jesus”。在學術上或神學有些什麼原因呢?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問題可算是沒有學術上和神學上的關連,而是一個在翻譯上的選擇。

在希臘原文,是用「胎之果」的。拉丁文卻用了「腹之果」,而因此意大利文、法文、西班牙文和葡萄牙文等都是用「腹之果」。德文卻用了「身體之果」。英語跟Slavic languages 是跟希臘文用「胎之果」的。

由此可見,不同民族因對「胎」字的敏感而選擇了不直譯,而只取其意。其中心意思是「瑪利亞的兒子」。

看來,新漢語翻譯也是這樣以為「胎之果」不常用,便取其意改為「親子」。

如果你問我,我認為這翻譯可實在有所欠缺,但我卻不會說是完全錯,因為中心意思已算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