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對,有些不對。
你提及的審判,教理稱為「公審判」。那時,一切受造的世界,整個宇宙已過去不再。我們已死的,早以知道自己永恆的終向。進天堂的進天堂,入地獄的入地獄,而須煉淨的亦已完成煉淨能進天堂。
那時所有人的肉軀亦會復活,與他們的靈魂再不分離;好樣進天堂的就肉體靈魂同受光榮,入地獄的就肉體靈魂同受處罰。
那時受光榮的及受罰的都會清楚看見天主在每人身上的慈悲和公義。受光榮的知道他們的得救全賴主的慈悲,和因為他們願意以愛去回應和服務別人;受罰的亦見到是他們甘願明知而拒絕天主的慈悲和愛別人的邀請,而自願選擇離棄永生。
最後,天主會再創造新天新地,受光榮的將變成這新天新地的主人翁,他們直視天主,享有永福,不再犯罪。那時我們怎樣,聖若望在書信中說,我們也不知道,但必會如天主般,因為我們會見到天主的真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