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請教我們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盡了自己責任?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個問題本身是不能回答的,因為重點不在於做多少,而是愛多少。每天的事情我們是沒法做得完的,所以,我們要明白其實不是我們做甚麼,而實在是天主在做,我們只是參與。

所以我最大的貢獻,就是在我任何工作中,尋找耶穌正在做甚麼,或祂想我怎樣去愛。我不必做大事,但我必須常常反省我是不是為着主發大愛去做。

大部份時候,在一天中,其實我是知道每時每刻我的責任,幾時起床,祈禱,上班,買東西,與家人共聚,休息等等。聆聽着主,大部份時間祂都想我們按着時序工作,做不完就要降服給祂,祂自會照料。

但偶爾祂又會要我們放下自己的時間表,並好像聖神在內心要催逼我們留下來照顧這人,或耐心地服務那人,直到對方得到妥善安排才可。有時這感受不是一時三刻的工作,而是幾天或幾星期,甚或是天主要給我們的新召叫。

是哪一種,只能在不斷盯着耶穌,反覆在祈禱中辨認,「主,祢想我怎樣愛?」才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