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做事,是要常常以愛為原則。若是別人有不同,我應該設法諒解,明白他人背後的原因,找當中藉得欣賞的地方,加以鼓勵。所謂包容,並不是任由對方犯錯,那是不愛的行為,而是該與對方建立瞭解,明白對方的困難,但見到有問題的地方,該耐心地瞭解是否背後有原因,以愛去勸戒。
否則,就變成了一個不負責任的兄弟或姊妹,見到親人犯錯而不盡力救援,以愛去指出正路,這種縱容不但害人,也害了自己靈魂。
在實際生活中,這分寸的掌握其實真不容易,不少父母也為此而苦腦。但往往更大的問題卻在太多時候我們在嘗試矯正別人時太缺乏愛心和瞭解,不少時我們都不願意花多點時間去明白對方的來意和背後的原因,就先去判斷和指責。我真不知道多少人就是這樣離開了教會。
我幾年前聽過一個真人故事。有一位教友很多年沒有去聖堂,但因為參加了一個避靜,決定重新返教會。她被邀請參與一個定期的扶持小組,好在小團體中成長。但當中的組長很快就發現她在鼓勵別人去讓她占卜。
組長們不知怎樣做,因為勸她不力,就想趕走她。他們請示神父,神父就提議先讓他與她談談。這神父耐心地用了兩小時去聽她的故事,一談之下,才瞭解她是在離開教會後學識占卜的,並真心相信她是在幫助人,自己卻不知道這是大罪。同時,她很喜歡回到教會的經歷,因為團體中的人都很關心和尊重她,令她很覺得是在一個大家庭。
神父明白後,就肯定了她這個好的經歷,並鼓勵她也要協助大家去保護這個充滿關懷和尊重的地方,好讓有更多人能得益。她同意後,神父就解釋她做的占卜其實令很多教友不安,希望她也不要在團體裏在提起。她深深的被神父的愛心感動,就應承了他。
一年後,這位朋友在年結時多謝團體中的每一個人讓她成為一份子,而團體的領袖也多謝神父,怎樣活出真包容。若果他們當日趕走了她,那就不是真包容。若果他們沒有理會,那麼縱容了她,她就不會成長,而這團體很可能也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