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與基督教的聖經,主要的分別是在舊約,新約是基本上一樣的。
教會早期就已決定,猶太人的經書,也是我們的經書,所以整個猶太人聖經的46本書就稱之為舊約。新約就是自耶穌後宗徒和聖史給我們的27本書。
基督教創立時,馬丁露德決定刪去舊約其中的七本書及另外兩本書的部份內容,因為他發現那時的猶太人,所用的聖經並沒有那些部份,就誤以為那些部份是偽經,或至少是次經。
這七本被他刪去的舊約書是: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智慧篇,德訓篇和巴路克;被部份刪減的兩本書是艾斯德爾傳和達尼爾。
至於他為甚麼這樣做,請閱:
在中文聖經方面,不幸地,除舊約書數有不同外,最大的分別就在名詞,人名和書名的翻譯不同。這我認為是為中國人傳教最使人混亂的問題。這原是不必要的,只會令基督徒分裂,是一個令外教人入教的絆腳石。我真希望,有一天天主教和基督教能合力協商一個共同的中文翻譯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