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我想問當我們每次辦告解過後,都會不斷的犯同樣的罪,那是不是在欺騙天主或不斷的濫用祂的仁慈嗎? 我們常辦的這些告解是否有用? 我們該怎麼調整好對辦告解的正確心態? 還有如果和非常熟悉的神父辦告解,告知自己所犯的罪而感到不好意思該怎麼辦?能否找一個不認識的神父來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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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聰神父答 : 

讓我逐一回答:

問:當我們每次辦告解過後,都會不斷的犯同樣的罪,那是不是在欺騙天主或不斷的濫用祂的仁慈嗎?

絕對是了,那就是罪的本質。我們每次犯罪,本就是濫用天主的仁慈。但天主的慈悲,就是偏偏特別為我們不堪的罪人而設的。所以,我們既已濫用了祂的仁慈而重犯慣罪,就不要再渺視祂的慈悲而因此不願去告解。

而反過來說,要不濫用天主的仁慈,唯一的做法就是要我們再不犯罪才去辦告解了。但這就不通了,因為我們再不犯罪,就自然不必辦告解,不是嗎?

問:我們常辦的這些告解是否有用?

當然有用。上次還上次,今次還今次。上次你的罪,的確已在告解中醫治了。後來你再犯,是另一次的事。

打個比喻:你上次插自己一刀,流血不止,去急症醫好了。你後來又再插自己一刀,難道說醫生沒用,今次不再去醫院急救嗎?

當然,我是明白的,我們真的以為,告解不單只修補我們與天主現時因罪而破壞的關係,我們亦渴望告解可以神妙地停止我們繼續犯罪的壞習。前者是真的每次告解都發生了,後者我們卻未見到。

問題是,天主不能改變我們的意願,若果我們自己不願立志改。告解中神父給的補贖,只是開始。若我們真正立志改過,必須改變生活模式,以祈禱,齋戒,服務來克己,來每天刻意把天主放回首位才行。

很多教友不明白,亦不知道,其實告解是甚麼一回事。教友在告解中向神父告明,並不是要神父知道,亦不必是需要神父甚麼的輔導——那是次要的,不是必要的。告明也不是要告訴天主甚麼,因為祂早已全知道。告明其實是與罪惡及魔鬼宣戰。

天主是言行一致的,祂說,事就成了,祂的聖言是有權威的。我們是祂的子女,祂的肖像,我們的聲明亦是有權威的,說了的話是有本身的生命力的。即使我們自己不當一回事,至少天主對我們說過的承諾,聲明過的事,祂是很認真接納的。

所以,在告解中告明時,在說出每一個罪時,我們就是在天主和教會前公開聲明,我與這罪劃清界線,與這罪誓不兩立!我是在棄絕一切與這罪有關連的,命令它們立時離去。

赦罪因此就不單是與天主的關係修補,亦是去領取恩寵去從事跟着的作戰。赦罪所以不單是告解的完結,亦是鬥爭的開始。

可惜是我們往往做完了小小的補贖後就甚麼都沒有改變,甚麼鬥爭都沒有開始,那怎會停止犯罪?

問:如果和非常熟悉的神父辦告解,告知自己所犯的罪而感到不好意思該怎麼辦?能否找一個不認識的神父辦告解?

教會法說明,教友是可選擇找哪個神父辦告解的。所以,當然你不必去你熟悉的神父那裏,也不必去你的本堂司鐸辦告解。

但若這類心態持續,我有以下一些提醒:

第一,告明中的事,神父是絕對保密的,而事實上,神父是記不了的,因為罪其實是很悶的事。我常說:罪就如一堆泥,這一堆與那一堆怎分?全都是一堆泥。所以不時教友排隊告解,未到第三個就全分不了。所以,不要讓那聲音說:你的罪怎樣怎樣,你會太尷尬,你要對你的罪說:你們全只是悶得要死的一堆泥,我就要棄絕你們,那怕給哪個神父說。

相反,罪極其悶,但罪人卻很有趣,在他們身上神父經常驚訝天主的神妙,聖神的工作,和教友的真誠。當然亦有橫硬的教友會令神父痛心,卻亦使神父更警覺要加一把成聖及福傳。

第二,緊張相熟神父知道,其實是一種驕傲自大,要從自己所做的錯事中躲藏起來的心態。告解本就該是在天主和教會前公開承認罪過,公開與罪惡宣戰的事。所以我們越是謙遜坦白,就能及早徹底根除罪性。相反我們越是不願豁出去,就是像仍保留着一份不承認需要天主治癒的破碎,一份對天主的不信任,一份未能進入光明的陰暗。我們這樣收起來的,天主是很難幫我們得治癒的。

第三,每次都去不熟悉的神父,就即等同於不斷去不同的神父,因為不熟的去多了自然變熟。這有兩個問題:一是你會越來越少神父可以去;二是你會浪費越來越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避開你熟的神父。

但更重要的,是保持去同一個神父,其實是有很大的益處的。今天很多人都說很難找到神師,而次於神師的就是告解神父。神父雖不能在告解中提及你上一次告解的內容,但你卻可以。不少我們在靈命上的鬥爭,總需花上三兩年到十年。能持續與同一位告解神父告明,有助我們更要坦白,對立志改善的承諾更為認真,及能得到神父只有在同行中才能給予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