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奉獻」一詞的誤解。
你說的奉獻,是獻上一件好東西作禮物,是對方沒有的,或是可令對方眼前一亮,或是驚喜,或是能體會到我們的愛和關懷。
這是一種奉獻。但這種奉獻我們不能獻給天主,因為天主已擁有所有,亦比我們更瞭解我們自己,所以我們是絕不能送甚麼禮物給祂的,除了兩種:就是我們的甘願服從,和祂先給我們的好東西—即是我們的財富,時間,能力和恩寵。
至於我們所謂獻給祂的破碎,罪惡,軟弱,無能,等等,這些「奉獻」,並不是禮物的奉獻,而是祂一直都想要從我們身上拿走,但我們卻不願放手的事。
我們很多人都是緊緊握着自己的傷痕,自卑,黑暗,罪過,過去等等一切本不屬於天主和我們的東西。這些東西是來自魔鬼的,我們卻接納了,讓自己被束縛,被奴役。天主就等着,要我們放手,相信祂的慈悲是大過我們的創傷,相信祂說我們是祂自由被釋放的子女,我們就是。
所以我們要甘願放手,將這一切本不屬於我們的邪惡,棄絕並降服給祂。這就是這一種「奉獻」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