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你好。我是一名已受浸的基督徒。近半年以來,我一直有參加天主教某堂區的彌撒,並深深被整個彌撒的過程、禮儀、莊嚴的聖堂及美妙的音樂(光榮頌、歡呼頌等)所吸引,但同時我亦明白天主教和基督教之間存在分別。我之後亦有參加聖公會的崇拜,但始終喜歡天主教的彌撒。 我現在心裏充滿疑惑,希望神父可以解釋一下。為何天主教和基督教在因信稱義及赦罪(大罪、小罪)的神學觀上會出現如此大的分歧(救恩論),以及為何會有新教徒改信天主教?上帝又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你的問題,我想在這裏不能盡答,但不少書及網頁都有詳述了。我在此只能輕描一二。

一,因信稱義

這其實並不是新教與天主教分歧之處,而是愛德與信德之間的關係。馬丁路德年代,因對所謂「大赦」(indulgence)普遍的誤解,又因那時教會內的腐敗,令人以為教會在教導救恩可買回來。馬丁路德因此強調除因信稱義外,還強調唯獨信德。

因信稱義是來自保祿書信的,天主教是跟隨的。不過,唯獨信德就有問題了,因為保祿,伯多祿及雅各伯的書信都說明,信了後,還需藉愛德工作成就救贖,見《斐理伯書》2:12及《雅各伯書》2:17.

傳統自宗徒時代,教會就明白與主修和,即成義,是完全耶穌所賜,我們只能藉信德領受。但對成義的回應,卻是終身的門徒生活,要我們甘願棄絕自己,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祂,才能最終得天國,即圓滿的救贖。所以,保祿在《斐理伯書》說要懷着恐懼戰慄來成就得救的事,《雅各伯書》說沒有行為的信德是死的。

但今天不少基督教派,都承認信德必須有愛德為證,雖然還說唯獨信德,但也有堅持愛德行為。只是往往仍沒有分清成義與得救之間,是要一輩子的轉化,兩者並不是同一樣的。

二,赦罪

天主教接受耶穌的確特別受權給宗徒們赦罪的權柄,這個不是後來想出來的,而是早期教會已有。最早的教會書信中亦有記載,司鐸的權柄不在司鐸,而是來自基督傳給宗徒,宗徒授於主教,主教一代一代傳授下來,傳授給其他神父司鐸,即是說,神父主教自身沒權能,但藉神品卻被授予基督的權能,去成聖聖體聖血,去赦罪,及其他聖事,及教導,和治理教會。

任何人細心查看教會歷史,都不能不承認,這信念源於宗徒時代,即必然是耶穌的教導。

馬丁路德因見教會人士腐敗,不能接受人的權威,否定天主能用罪人聖化及無錯教導,因而啟動了新教否定自宗徒時代就接納的授權和聖事。但歷史證明,教會二千年雖有不少腐敗的領袖,但神奇地在信仰和教導上,竟從來沒有背棄過原先所領受的。變更自然有,但不是背棄,而是深化的發展。細心閱讀天主教教理,就可見到,今天一切的教導,都有蹟可尋回聖言和最早的傳統。

三,大罪及小罪

這個是來自《若望一書》5章,很清楚呢。

若你真的想弄清楚,介紹你,去潛心研究早期教會作者,如 Pope St. Clement I, St. Ignatius of Antioch, St. Polycarp, St. Irenaeus, St. Justin Martyr, 和來自一世紀末的 Didache 一書。就是很多新教人士,讀了這些最早的證據後,不得不承認,天主教的確是忠於宗徒的教會。

耶穌在《若望福音》17章多次懇求聖父,願他們合而為一。今天教會四分五裂,就是將基督的身體分裂,實非祂的心願,亦極有損福音的公信性。惟願一天我們能接受真理,在聖神內合為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