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創造人,是冒了一個很大的險,就是祂創造人的目的,就是讓我們能真真切切的愛,因為愛實在偉大,祂很想我們能做祂的子女,能共享這完全被愛,和完全將自己交於別人的愛。
但要能夠愛,我們必擁有真自由;而真自由就是能夠拒絕祂。可以說,真愛就在於此:我不必要接受你,我有自由拒絕你,反你,但我甘願無條件選擇交自己給你。
天主就是這樣愛了我們出來。危險之處就是我們絕有能力去濫用這自由,但祂說:愛值得。
所以不能說為甚麼天主容許邪惡和痛苦,因為其實是為甚麼我們選擇破壞和罪。天主賜的是好的自由和愛,是我們將好的扭曲,變成可佈醜陋的事。
天主不能干涉,因為若天主阻止我們行惡,我們就不再有自由,我們就不再是人。
哪麼為甚麼天主不賜給我們更強的意志,能順服我們的慾性?天主的確有這樣做,那就是祂創造原祖父母時給他們的特恩;,教理稱之為「原始正義」。這原始正義讓他們的肉慾能完全順服他們的理志,而他們的理志亦能清楚瞭解天主的道理。但因為他們有自由,他們即使清楚知道天主的愛和道理,仍可以自由選擇拒絕。
這就是為甚麼他們並沒有被蛇騙,因為厄娃是已知道蛇在撒謊,她說蛇騙了她是為自己開脫,來隱藏自己的私念。他們是甘心自由拒絕天主的,這就是為甚麼原罪是那麼恐怖,為甚麼要罰得那麼重的原因,因為是甘心刻意完全清楚明白而拒絕全愛他們的天主的罪。
天主也知道會有這事的可能,祂在時間外已看到。祂不能制止人的選擇,但祂是超過人的。所以祂已計劃進入人世,親自教導我們,並不只與我們受苦,而要承擔我們反叛的一切痛苦,藉十字架和復活創出穿過痛苦及死亡的生路。
所以,不是天主容許痛苦,是我們自己帶來了痛苦。天主不能拿走痛苦而不破壞我們的最高尊嚴——自由,所以祂與我們同行,並隻身肩負了我們的痛苦,以死為我們開生路。
今天人世的痛苦,不能盡消,但我們在世只是我們永遠生命的一個影子。幾十年一過,永生才剛剛開始,這世的痛苦相比下,實在太小。相反,在世短短人生,只要堅守多一陣子,痛苦喜樂都容讓耶穌握着我們去愛,竟能換來億萬年還只是第一秒的永生,永遠的福樂和數不盡的驚喜,何妨?
至於不可能接觸到福音,或沒機會與主相遇的人是否得救,我們只要記着:天主是我們的阿爸父,祂是日夜愛着我們,等着我們回家的大父。祂的門是永不關上的,天堂是大開着的。任何願意回應真善美的人,自有祂的指引和恩寵,走上天堂的路。唯一不進天堂的,是自己聽到真善美的呼喚後,拒絕到底的人。
我們有福,能聽到福音,不必自己含糊地去摸索;沒機會的,天主會藉心內的良知,聖神的嘆息,大自然的美麗,偶以遇到的安排去告訴他們。當然,這是很不清淅的,而人的心是很易偏私的,那就是為甚麼即使天主能救不認識福音的人,但我們決不能因此而不傳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