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問題。告解只赦罪惡,不赦罪罰,所以教友會求大赦(如諸聖節時)。但若然天主的寬恕是絕對及完全的,我們何以仍需要接受罪罰?我若完全寬恕了別人,應不計較他所欠我任何形式的賠償,而這亦是耶穌的教導. 若我仍要懲罰得罪我的人,怎能說我的寬恕是完全呢?
小孩子貪玩,踢波打碎了鄰居的玻璃窗,那麼這孩子要做兩件事:一是要自己去與鄰居道歉,二是要賠償他打破的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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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 →有關領取大赦,教會是有清淅教導的,出版在大赦手冊裏,”Handbook of Indulgences”,有定時更新的。鼓勵你去閱讀手冊,可在網上找到,或在公教書局購買。(我知道英文版是不難買到的,中文版你可要查詢公教進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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