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神父應該是聖體聖事的主要送遞員。若有其他神父在場,即使沒有參與當堂彌撒,都應該是他們派聖體的。但鑑於神父缺乏,單靠神父派聖體可能要超過彌撒編排所容許的時間,教會就引入了正式授權並委派平教友送聖體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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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主要的分別並不在神父或修女,而是在神品與修道生活。讓我解釋:我們說神父,主要是說神品聖事,這聖事是一個為基督奧體的服務,這個本身並不指向一個修道的生活,而是因為這個聖事將他們永久地改變了,成為耶穌的真實代表,所以在生活上有某些特定的規限。羅馬天主教的神父基本上要作以下誠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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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天主創造每一個人都是很公平的,每人在天主的計劃中都有很重要的位置和任務,這包括神父,修女修仕,夫妻父母,和守獨身的兄弟姊妹。有很多人認為耶穌只揀男性為宗徒不公平,說教會重男輕女,不讓女性做神父,歪曲了耶穌的原意。但這個反而為我看來是我們歪曲了神父的地位,把他們在教會內放得太高,其實他們只是跟其他人一樣,只是被選負責不同的岡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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