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天主教怎樣看天主教徒因患情緒病而自殺?死後他可到天堂嗎?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問題之前曾用英語回答過,見

http://askfrfrancis.org/qa/what-is-the-latest-view-of-the-catholic-church-regarding-catholic-who-committed-suicide ,以下是中文版本。

教會在以往曾拒絕為自殺人仕提供基督徒殯葬禮儀及容許在天主教墓園落葬,原因是自殺是對生命的嚴重冒犯,所以很有可能因此犯了大罪。提供殯葬彌撒及葬禮給在大罪中離世的人會誤導人有關天主教信仰。就是因為這個習俗,很多天主教徒就認為自殺人仕會直落地獄。

但是,隨着醫學發展及牧民上的進步,我們現在明白雖然自殺的確是否定生命恩賜的惡行,違犯了第五戒,但是自殺人仕卻不一定有足夠的自由去選擇或抗拒。事實上,我們從臨床及牧民經驗中,越來越見到在絕大部份的自殺過案中,當事人都是患有某程度的抑鬱病或其他心理疾苦。他們因此可能只有有限的自由,亦因此只有有限的選擇,所以事情即使有多錯,當事人也不可算犯了大罪。事實上,若是患上嚴重抑鬱或精神病,他們在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甚至行為時,根本不可算是罪。

此外,即使那些在清醒情况下選擇自殺的,那知道他們在臨死片刻之前沒有立時悔過?我們因此絕不能審斷他們會下地獄。

因為這些原故,教會今天不再禁止為自殺人仕提供殯葬彌撒及葬禮,相反,教會指引牧者該特別照顧亡者的家人;而除非有充份的理由證明亡者是為反對生命的恩賜而清淅地選擇自殺的,牧者該為自殺人仕提供基督徒殯葬禮的一切好處。

最後,我們也必要提防今天越趨普遍的「安樂死」理念,這是一個刻意而錯誤的理念,誤導人以為自殺可是自由和尊嚴的表達。很多教區已有對要求安樂死人仕的牧民指引,所以我們該閱讀並認識教會在這方面的方案。我們的尊嚴不在於我們能做甚麼,或我為親人是否一個負累,我們的尊嚴在於我們是天主的子女,而被人照顧乃是一個能愛與被愛的機會。作為教會,我們必須不斷設法去重申這生命的真正價值,並為受苦人仕提供高質的支持及臨終服務,並與此同時,堅決反對這死亡文化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