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不是要我的答案,因為看來你自己其實早知天主的邀請,但只有你自己能做這決定並承擔後果;但這決定必然會痛:你會痛,你父母會痛。這是逃不了的,但卻不必一定是件壞事。事實上,因做天主旨意而必要發生的痛苦,必然會是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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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誓這個問題,跟許諾不同,主要都來自耶穌的教導,要我們不必發誓,只須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就行。 但何謂發誓?猶太人的觀念,與我們中國人一樣,為要使別人接受自己說話可信,便會指着天、地、聖殿、祭台等發誓。意思是,這些都是比我偉大的,或是永恆的物事,若我違誓,這些可見證,我必沒有好下場等等。 而若不是要令別人相信自己,就是用來逼自己做某些事,如若我勝利,我就出家修道;或若我不成功,我就再不信任任何人等等。 發誓有問題,除了是因為耶穌說不要發誓外,也有不少原因。以下是我想到的幾方面: 一,我發誓因為我也不知道。有時我們發誓,自己根本不知道能否做到,以為發了誓就會成功。但那是不實際的,並很容易變成對自己詛咒,或一次又一次失敗時令誓言變成空言,自己也變得虛偽。 另一個可能,就變成我做此事不再全出於自由,如我發誓回報天主,我做神父。但那就變成因自己的原因想法去做,而不是全靠聽天主的旨意,自由地去選擇回應了。 二,發誓要做的事,未必是好事,那麼指着的東西,或甚至指着的人和天主,就被我們要做的錯事陷於不義,甚至褻瀆了。發誓了的事,若到時發現是錯的,就該不作,絕不可一錯再錯——繼發錯誓後再作錯事。 民長紀12章中的依弗大就是個好例子:他依從上主的吩咐去出征,本是對事,卻為怕上主不保他成功,發誓祭獻第一個從自己家中出來慶祝他安全回來的人。結果他成功了,回來時最愛的獨生女第一個出來慶祝,他就因誓言祭獻了她。這實在是全錯了!誓言本不該發,因為上主本就非常討厭殺人;既作了後見女兒出來就該立時悔改,棄絕誓言,而不是一錯再錯。 三,若事情是對的,我們本身就該作,不必要靠發甚麼誓,有甚麼報應才作。發誓反而會變成不是發自內心,不真誠。所以既然錯事不該發誓,好事又不必發誓,發誓就是多餘的了,並反而只有害我們不由內心嚮往善而行善。 所以與其發誓,該坦言說出自己向善的心願,承諾願意走向某個目標。這與發誓不同,因為並沒有詛咒的含意,並是依着心中是就說是而說。 至於你提及,若果我再做這事就下地獄的說話,可以這樣想:這件事的真理是甚麼?若果自己要戒的這件事的確是錯的,發誓與否,若我繼續做,的確會使我下地獄的。所以說不說都是真的,自然不用說我也該立志要改。 若不是真的,這件事不必一定是錯的,那這句話就是對自己的一個詛咒,一個不悅樂天主的綑綁。那我該立時將這誓言棄絕,如說:「主耶穌,我以祢的名,棄絕這 的誓言」;亦最好去辦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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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typical of many people. What they do not realize is that there is an inherent contradiction in their logic. They don’t believe in either God or heaven, yet they justify that because they are a good person God, which they don’t believe exists, will have to admit them to heaven, which they also d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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