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若在一段關係中或一件事件上發生了傷害、錯、罪而致其中有受害者,而這受害者沒辧法或真的不能夠原諒傷害他的人(就算這害人者已尋求他的原諒或悔過),請問這受害人是否會因他的不能夠 / 無能力原諒而應受罰?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在福音中,耶穌保留了最嚴重的警告,給不寬恕的人。當伯多祿問祂是否寬恕七次就足夠,耶穌就打比喻,用一個欠了主人一萬個塔冷通的奴僕,來說明我們每人本身欠天主的債是無可能償還的。要知道一個塔冷通是等同二十多年的薪金,一萬個是多少!?但這奴僕一求祂,天主不但不再追逼,甚至將債項全免了。那奴僕卻竟去追討一個只欠了他一百日人工的人,就是說,當我們還未知悔改,耶穌就先無條件白白的以十字架上流的鮮血寬恕了我們,我們還有甚麼資格去不寬恕別人?這奴僕最後被主人關入獄,要還清他那不可能還的債後,才放他出來。耶穌就對我們說:「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瑪竇18:35))

所以,寬恕別人是必要的,即使自己真的做不到,也必要每日求天主賜恩寵去寬恕。耶穌沒有請我們寬恕,祂是命令我們寬恕。

再者,試想想:別人冒犯你,只能傷害你的肉身,思想,心理或情感,但絕不能傷到你的靈魂。相反,他的過犯卻直接危害他的靈魂。你與他,誰更需要耶穌的恩寵?但如果你不寬恕他,那你就是把原本不能傷害你靈魂的,變成一把直插入自己靈魂要害的利劍。那是很愚蠢的!何苦呢?

但最重要的,是耶穌的心意。耶穌的心意,是要全人類得救。寬恕是最好幫助罪人悔改的善功,是耶穌最喜愛做的。

我不說不寬恕是否要被罰,因為不寬恕的人內心的折磨已是很可怕的了。寬恕是一個選擇,每人都可以選擇寬恕的,但並不代表我們會忘記這人所做成的破壞,或會改變因這事而來的負面情緒。這些並不代表我們沒寬恕,只是讓我們知道要繼續為這人的悔過,和所有受害人祈禱,時刻記着耶穌的慈悲比這罪過更大。

若你儘管選擇寬恕而不能,就求耶穌恩寵去將這人交給天主。若你不願意寬恕,仍要報服或要這人受苦受罰,那就求耶穌恩寵去改變你這邪惡的思想,轉向為渴望見到這人改善和上天堂的恩寵。若是你不願改,就求渴望改的恩寵。總之,絕不能與不寬恕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