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已經完成世俗婚姻的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婚前領洗,另一方沒有領洗;或者雙方都不是教友),在婚後多年才入教,那麼雙方還需要進行婚姻聖事嗎? 問題2:關於天主的形體,我們通常描述祂為無形物體的純神,是看不見的。但在創世紀中,天主與亞巴郎立約時,祂以🔥火焰的形狀出現;天主即將去消滅索多瑪城時,在亞巴郎面前是人的模樣而且亞巴郎親眼可見。為什麼亞巴郎能見?所以我覺得天主應該可見的才對,天主為什麼不讓我們見到祂呢?我們如何才能見到天主呢?
若兩者都沒有領洗,而兩者都是首次婚姻,天主教是承認這些在教會外的婚配的。因為,婚姻在原始天主已訂立,而不是教會訂立婚姻的。而原始的婚配,創世紀早已說明,是天主結合的,二人成為一體,人不該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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