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領洗前已婚多年,並已有兩名已成年子女,及後全家只有我一人領洗,領洗已五年,領洗後我是否要跟丈夫搵神父補行婚禮,如沒有而又與丈夫行房,是否犯了第六誡,請神父指導🙇♀️🙇♀️主佑神父🙏🏼🙏🏼
若你跟丈夫原來都是第一次婚配,那你們原先的婚配,本就為教會承認。你領洗後,自然亦是教會承認的夫婦。
Read More →若你跟丈夫原來都是第一次婚配,那你們原先的婚配,本就為教會承認。你領洗後,自然亦是教會承認的夫婦。
Read More →在填寫申請婚姻無效的表格中,是有填寫之前配偶的聯絡資料的部份。不少人都因為時間的隔斷,離婚後不再有聯絡,而再沒有對方的資料。
Read More →你收到的表格,是為讓教會調查你第一次的婚姻是否能被宣報無效的,即annulment。這與離婚不同。教會是不接納離婚的,因為婚姻盟誓是永遠的,即使兩個都是非教徒,承諾時都說明是終身不渝的,因此民事離婚只能除去法律上彼此所負的責任,卻並不能瓦解婚姻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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