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是了,那就是罪的本質。我們每次犯罪,本就是濫用天主的仁慈。但天主的慈悲,就是篇篇特別為我們不堪的罪人而設的。所以,我們既已濫用了祂的仁慈而重犯慣罪,就不要再渺視祂的慈悲而因此不願去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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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你是問這“是錯嗎”,而不是“是罪嗎”。因為要一件錯事成為罪,除了事情是錯外,還要看看當事人是否明知故犯,和是否有足夠自由去拒絕。這些都是別人不能完全能定斷的。當心!輕易去說別人犯罪,就是輕易去審判人了。

至於刻意只去某神父講道的彌撒,教會並沒有說明。但可參考的有下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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