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我想問當我們每次辦告解過後,都會不斷的犯同樣的罪,那是不是在欺騙天主或不斷的濫用祂的仁慈嗎? 我們常辦的這些告解是否有用? 我們該怎麼調整好對辦告解的正確心態? 還有如果和非常熟悉的神父辦告解,告知自己所犯的罪而感到不好意思該怎麼辦?能否找一個不認識的神父來告解?
絕對是了,那就是罪的本質。我們每次犯罪,本就是濫用天主的仁慈。但天主的慈悲,就是篇篇特別為我們不堪的罪人而設的。所以,我們既已濫用了祂的仁慈而重犯慣罪,就不要再渺視祂的慈悲而因此不願去告解。
Read More →絕對是了,那就是罪的本質。我們每次犯罪,本就是濫用天主的仁慈。但天主的慈悲,就是篇篇特別為我們不堪的罪人而設的。所以,我們既已濫用了祂的仁慈而重犯慣罪,就不要再渺視祂的慈悲而因此不願去告解。
Read More →首先該立時找神父辦一個好的告解,趁機亦可詢問神父一些建議。自然,最先要修補的是每日祈禱生活,及主日彌撒,勤領聖體。
Read More →呀,不是所有錯事都是罪。要一件錯事是罪,你要首先知道是錯,然後你要有能力選擇做與不做。
Read More →呀!耶穌當然會一次又一次寬恕我們!看看祂在瑪竇18:21的比喻就可知道。再說,祂的門徒多次誤解祂,並背棄祂,祂也願為他們及所有罪人而死,祂自然會寬恕我們重覆的罪。
Read More →新教徒,即基督教徒,是不可以領取修和聖事的,但他們若果去告解亭,很多時神父都會願意幫助他們,只是在最後會給他們一個祝福來代替罪赦而已。
Read More →首先,我想你是問這“是錯嗎”,而不是“是罪嗎”。因為要一件錯事成為罪,除了事情是錯外,還要看看當事人是否明知故犯,和是否有足夠自由去拒絕。這些都是別人不能完全能定斷的。當心!輕易去說別人犯罪,就是輕易去審判人了。
至於刻意只去某神父講道的彌撒,教會並沒有說明。但可參考的有下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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