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我不需要靠手或任何物件接觸性器官,或不需觀看色情影片,也會產生性興奮,甚至高潮。請問我需要辦告解嗎?是否有性興奮就是犯罪?
教會對性方面有誡條,並不是因為性本身邪惡,而正正相反,是因為性是天主所賜,非常美麗的一份禮物。這包括性器官,性能力,性慾和性反應等等。這些功能有反應,有功效,乃是因為我們健康呢,還該感謝天主。 一件事要是罪,先決條件是: 一,這是一件濫用天主所賜,或違反愛主愛人的事情; 二,我明知故犯; 三,我有自由並選擇做錯。 天主賜我們性能力,是為着我們藉着與對方合一和對生命的開放,能為對方而放下自己愛對方。性若是出於為自己所慾,或彼此為自己所慾,及為不願包括有可能會有的孩子而要付的責任而去做時,那就是一種濫用。...
神父,我今年十二歲,我之前曾經認為自己曾犯的部份罪是沒有罪的,不過後來還是覺得有罪,去了辦告解。當時不知這樣可能會犯了褻瀆聖神,也不知道嚴重性,我現在很擔心,害怕因而下地獄。神父,我該怎麼辦?
呀,不是所有錯事都是罪。要一件錯事是罪,你要首先知道是錯,然後你要有能力選擇做與不做。 若事情發生時,你根本不可能知道是錯的,那只能說自己做錯了事,卻不能說自己犯了罪。更不用說自己犯了褻瀆聖神了。 况且,聽你說,你既願把事情再去告解,那就絕不是褻瀆聖神了。所謂「褻瀆聖神」,根據天主教教理,是指兩種情况: 一,我不相信我需要天主,我自己能自救; 二,我不相信天主可救我,因為我的罪是不能赦的。 兩者都是堅持自己不需或不能接受天主的救恩,故此耶穌說是不能赦免的;這並不是因為天主不能,而是因為這人不願領受恩寵。...
程神父,常聽你教導多祈禱,多做補贖,什麼是補贖,該如何做?盼賜教。
補贖就是一種克己,或善功,或犧牲等等,為着自身過往的罪所做成的破壞,或為別人成聖的恩寵,或為鍊靈獲進天堂所做的。 以下是一些例子: 一,我喜歡吃某些甜品,我為着這人的轉化,我決定一個月不吃了。 二,為墮胎的終止,我每天多唸一次玫瑰經,每星期五朝拜聖體。 三,為戰爭平息,我選擇不再在人面前批評人。 四,為補贖過往己罪,我最不喜歡做運動,但我每天獻上半小時運動為使身體學習服從天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