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是應該這樣的:在羅馬統治下,他們的確是不許私行死刑的。若行了死刑,就犯了羅馬法律,捉到了是有後果的。這就是為甚麼在若望八章他們會帶那依梅瑟法律該以石頭砸死的罪婦到耶穌跟前來試探祂,和為甚麼大司祭要比拉多判耶穌死罪。

Read More →

細心讀讀宗徒大事錄,你就會很快發覺,自從門徒們領受了聖神以後,他們就事事耐心聆聽天主的旨意,隨時準備讓祂差遣,在任何境遇和情况中都去福傳。如,伯多祿和若望遇到破子就立時知道要命令他痊癒;門徒被逼迫出耶路撒冷就立時沿途福傳;斐理伯更是任由聖神指引,一時北上撒馬黎雅,跟着又南下加撒,再又如騰雲般去了凱撒肋雅;保祿更不用說,好像是天主一直帶着他四處走,短短十多年就跑遍了半個地中海,並成積非人所成。

Read More →

讓我們由馬爾谷4:21開始細閱:【二十一節】 耶穌又向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耶穌在第四章一開始,說的是撒種的比喻,二十一節開始就說明我們是光,應該向別人照耀,而不該隱藏起來。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