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領聖體時,唔小心跌了聖體落地,沒有理會,再領了第二片聖體,當年年少冇知,今天才知道自己犯了大罪,該怎麼辦? 好內疚,好對不起耶穌,神父,我該怎樣補救。
感謝天主,讓你今天知道,並賜你真心懊悔之恩,那是何等的恩澤!能知錯並悔悟,明白多有傷害天主與自己的關係,就證明你真的悔改,亦絕不會甘願再犯了,這乃是最悅樂我們天上大父的事呢。
Read More →感謝天主,讓你今天知道,並賜你真心懊悔之恩,那是何等的恩澤!能知錯並悔悟,明白多有傷害天主與自己的關係,就證明你真的悔改,亦絕不會甘願再犯了,這乃是最悅樂我們天上大父的事呢。
Read More →聖體是耶穌的真實臨在,所以一旦成聖,就會持久地是耶穌的臨在,直至被吃掉,或聖體完全失去了麵餅的形體。
Read More →最簡單來說,神領聖體並不能取代實領聖體,因為如果你能實領聖體,就不必神領了。又或如果你其實可以實領,但因為自己的問題沒有去參與彌撒,神領聖體是不能滿全實在參與彌撒的。
Read More →正常來說,神父應該是聖體聖事的主要送遞員。若有其他神父在場,即使沒有參與當堂彌撒,都應該是他們派聖體的。但鑑於神父缺乏,單靠神父派聖體可能要超過彌撒編排所容許的時間,教會就引入了正式授權並委派平教友送聖體員的制度。
Read More →肋未十七章十一和十四節解釋,血象徵生命,是惟獨屬於上主天主的,只能用作祭獻,而不能吃。
Read More →首先,我想澄清一個常聽到的誤解:天主教並不認為分居或民事離婚本身一定是一個大罪。教會雖然不相信離婚,但也很明瞭有時單方面或雙方面的軟弱和過錯,導致婚姻生活不能繼續。
Read More →依照禮儀書,正確的時間應該是在教友一同誦唸《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後和神父說《請看天主的羔羊》前跪下的。
Read More →沒錯,任何不能領聖體的人,都可以神領聖體。
Read More →在《若望福音》六章五十一至五十八節,耶穌講論聖體的真實,論及人必需要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為了強調我們不只是象徵式的吸取祂,而是要真真實實的吃喝祂的聖體聖血,祂由五十四節開始改變了祂用的動詞:
Read More →在香港近廿年興起了教友拿聖體去自己點聖血,這個在法國和某些國家也有發生。我明白這個新習慣是為着想教友能領聖爵,又怕他們不想飲人口水,又怕不知道要用多少酒,三個考慮下想出來的辦法:這樣,用很少的酒,人人喜歡就可以領,又衛生。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