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Jesus predicted Peter’s denial, He also said “You will all fall away”. But if John was at the cross with Jesus, how did he fall away?
Both Matthew and Mark state very clearly that at the arrest of Jesus in the garden, all his disciples fled: Matthew 26:56b “…Then all the disciples deserted him and fled.” Mark 14:50 “ And they all deserted him and fled.” Yet both Matthew and Mark mention that...
為甚麼福音記載『隨著那片餅, 撒殫進入了他的心』來敘述猶達斯的背負行動呢?我有些混淆,耶穌蘸的餅不是代表了祂的聖體嗎?那麼,聖體怎麼會被撒殫「騎劫」了?
留意,經文是說「隨着」那片餅,撒殫進入了他的心,而不是說那片餅是撒殫,或那片餅使撒殫進入了他的心。 格前11章論及領受聖體,保祿說明是領受耶穌的愛和共融;所以我們若在領受時並非在思念和行為上活出共融的愛,那就是吃天主的審判了。 同樣,猶達斯雖吃聖體,但因他內心已立定要出賣耶穌,他吃聖體就是褻瀆聖體,就是自判己罪,就是自我邀請邪惡進入內心了。 同樣,我們每次在大罪中領聖體,都是一樣。...
如果同性戀者和伴侶同居而不作任何性行為,會否抵觸法律(指的是已排除了日後會因日思慕想而誘發犯罪的可能性)?還是同性戀者不論任何情況下也理應排除伴侶關係,只許單身才算守貞?
你提及「伴侶」及「單身」,我想先由這兩個字眼說明一些事。 今天人們說「伴侶」,而不說夫婦,好像是一個可以永久性的關係。但他們說伴侶,也不是單單指朋友或知己,而很明顯是指向性吸引和性關係;即使不是現在有性關係,都是指明他們希望走向全人的結合。 所以,用得伴侶一詞,就是指明兩人渴求靈魂與肉身的結合。約只是靈魂的結合,知己或死黨等詞就更適合了。 而在天主的啟示中,兩人若走向結合,就該結婚,正式二人成為一體。因此,若要稱為伴侶,唯一正確的方向就是走向婚姻。亦即是說,唯一永久的伴侶,都該是夫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