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當唸到「我將主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靈魂奉獻給您」時,心中總覺得忐忑不安;我可以將自己的一切奉獻給主,但何以能將耶穌的一切奉獻給主呢?

每次當唸到「我將主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靈魂奉獻給您」時,心中總覺得忐忑不安;我可以將自己的一切奉獻給主,但何以能將耶穌的一切奉獻給主呢?

的確是一個好問題,試試這樣想: 我們只可以奉獻屬於我們的東西。 一件東西屬於我,可以是因為由我的貢獻換取回來,或由別人贈送的。 這句禱文有兩大主要出處:一是出自聖彌額爾總領天使給花地瑪的三個小孩的朝拜聖體禱文,二是耶穌傳授給聖傅天娜修女的慈悲串經:兩次都不是人所想的,而是來自天主的啟示。 總結就是:天主要我們奉獻祂聖子的聖體,聖血,靈魂及天主性給祂,那祂一定是先將耶穌送給了我們,我們才可以奉獻。換句話說:天主父為着要我們能參與耶穌向天主父的奉獻,白白無私的將整個耶穌送給了我們。...
為甚麼福音記載『隨著那片餅, 撒殫進入了他的心』來敘述猶達斯的背負行動呢?我有些混淆,耶穌蘸的餅不是代表了祂的聖體嗎?那麼,聖體怎麼會被撒殫「騎劫」了?

為甚麼福音記載『隨著那片餅, 撒殫進入了他的心』來敘述猶達斯的背負行動呢?我有些混淆,耶穌蘸的餅不是代表了祂的聖體嗎?那麼,聖體怎麼會被撒殫「騎劫」了?

留意,經文是說「隨着」那片餅,撒殫進入了他的心,而不是說那片餅是撒殫,或那片餅使撒殫進入了他的心。 格前11章論及領受聖體,保祿說明是領受耶穌的愛和共融;所以我們若在領受時並非在思念和行為上活出共融的愛,那就是吃天主的審判了。 同樣,猶達斯雖吃聖體,但因他內心已立定要出賣耶穌,他吃聖體就是褻瀆聖體,就是自判己罪,就是自我邀請邪惡進入內心了。 同樣,我們每次在大罪中領聖體,都是一樣。...
如果同性戀者和伴侶同居而不作任何性行為,會否抵觸法律(指的是已排除了日後會因日思慕想而誘發犯罪的可能性)?還是同性戀者不論任何情況下也理應排除伴侶關係,只許單身才算守貞?

如果同性戀者和伴侶同居而不作任何性行為,會否抵觸法律(指的是已排除了日後會因日思慕想而誘發犯罪的可能性)?還是同性戀者不論任何情況下也理應排除伴侶關係,只許單身才算守貞?

你提及「伴侶」及「單身」,我想先由這兩個字眼說明一些事。 今天人們說「伴侶」,而不說夫婦,好像是一個可以永久性的關係。但他們說伴侶,也不是單單指朋友或知己,而很明顯是指向性吸引和性關係;即使不是現在有性關係,都是指明他們希望走向全人的結合。 所以,用得伴侶一詞,就是指明兩人渴求靈魂與肉身的結合。約只是靈魂的結合,知己或死黨等詞就更適合了。 而在天主的啟示中,兩人若走向結合,就該結婚,正式二人成為一體。因此,若要稱為伴侶,唯一正確的方向就是走向婚姻。亦即是說,唯一永久的伴侶,都該是夫婦。...
為甚麼福音記載『隨著那片餅, 撒殫進入了他的心』來敘述猶達斯的背負行動呢?我有些混淆,耶穌蘸的餅不是代表了祂的聖體嗎?那麼,聖體怎麼會被撒殫「騎劫」了?

On Holy Thursday, I remember the gospel reading of John 13:27, it says after Judas received the piece of bread, Satan entered him: how can that be possible when Jesus has given him the bread ( body of Christ) ?! I felt really puzzled about it, I thought with Jesus in you, the devil should have no chance!

[You are the third person who asked the same question, first in English though. Here I give a slightly different answer.] In this passage, Jesus gave Judas the Eucharist, the body, blood, soul and divinity of Himself. And it is said that with that Satan entered Ju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