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贖罪卷包含捐款,但也主要是一些靈修上的補贖,所以賣贖罪卷是沒有錯的,因為金錢只是一小部分,那我們該怎麼看待馬丁路德寫的九十五條論綱呢?他所說的是錯誤的嗎?

當年的贖罪卷包含捐款,但也主要是一些靈修上的補贖,所以賣贖罪卷是沒有錯的,因為金錢只是一小部分,那我們該怎麼看待馬丁路德寫的九十五條論綱呢?他所說的是錯誤的嗎?

我說以捐款作為大赦的方式原沒問題,但我並沒有說其後果一定是好的。主要原因不在大赦,而是那時的教會內的風氣有着很多問題,導致的確不少人誤解,和神職人仕和教友的濫用。...
為何新教和我們天主教在對待聖母的態度如此大差別?尤其在終身童貞的問題上。另外他們對聖母幾次重要顯現的歷史上也絕對否認,甚至有些認為是靈異事件!我們應如何解釋呢?

為何新教和我們天主教在對待聖母的態度如此大差別?尤其在終身童貞的問題上。另外他們對聖母幾次重要顯現的歷史上也絕對否認,甚至有些認為是靈異事件!我們應如何解釋呢?

基督新派與天主教的分岐中,有兩個問題是很關鍵,又很難解決的:一個是聖母,一個是教宗。 為甚麼會這樣?有好幾個原因,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新教由始就強調唯獨聖經。聖母雖在路加的福音和宗徒大事錄,和在若望福音中有記載,但並沒有說明聖母的重要。所有有關聖母的無原罪,終身童貞,天主之母,蒙召升天,和受光榮等等,都不是在聖經中有直接記載,而是在早期教會的禮儀和生活中傳遞下來的。但因為新教拒絕聖傳的權威,認為這些都只是人為的創作,並不足以可信,所以聖母這些種種的信條,都不能接納。...
身為天主教教徒,我們可否配帶或用紫水晶來裝飾?

身為天主教教徒,我們可否配帶或用紫水晶來裝飾?

這問題跟當年聖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談及有關街市買肉一樣。那時在格林多,普遍認為當動物在肉市場被屠宰時,就已經包括獻了給神明,那麼,天主教徒可否買來吃?聖保祿的回覆是:那些所謂的神根本不是神,所以就不妨吃;但若果有在良知上軟弱的人,因我吃肉而會被絆倒,那我就永不吃肉了。 同樣,紫水晶的問題,是因為有人將它用來作新紀元(new age)的用途,或用以作秘術(occult)的工具。但水晶本身是天主的創造,並不是邪惡的,邪惡只在於用家。所以,用紫水晶作裝飾無妨。...
每當生活中有人有重大意外發生時,除了憐憫不捨、為他代禱,總會聽到唉嘆說:「這是天主的旨意、天主的安排」;天主不知道要給他什麼?難道不是人為的疏忽?因為天主疼愛我們都來不及了!怎會捨得我們受如此重大傷害?我們應如何看待?

每當生活中有人有重大意外發生時,除了憐憫不捨、為他代禱,總會聽到唉嘆說:「這是天主的旨意、天主的安排」;天主不知道要給他什麼?難道不是人為的疏忽?因為天主疼愛我們都來不及了!怎會捨得我們受如此重大傷害?我們應如何看待?

任何事可以發生,只可以屬兩個可能:一是天主的旨意,是祂計劃最好的事;二是由於我們的自由,或從祂賦予了大自然中的定律,而祂所容許發生的。天主的旨意必定是好的。痛苦和死亡都不是來自天主的,它們都是邪惡的,但往往祂也容許,因為祂不願拿去人的自由,而人濫用自由的後果就是痛苦和死亡。但每個祂容許的痛苦,祂也必定準備好讓更好的事被帶出來。 當中表表者當然是耶穌的十架。祂來救世,卻被人釘死,這並不是天主的計劃,而是我們罪的後果。但天主容許,因為祂也同時計劃了藉着十字架,讓耶穌的犧牲粉碎罪惡與死亡,使凡接受的人能獲釋放和恩寵。...
有些新教基督徒認為,天主教普遍有種「普救論」的思想,認為不需要通過認識耶穌,透過其他宗教也可以得救(譬如特蕾莎修女/德蘭修女的言論、盧雲神父的作品裡都反映出普救論的思想),從而斷定天主教傳的不是耶穌基督的真道,不再屬於純粹的基督教,請問神父對此有什麼看法?天主教真的認為一個人如果不認識耶穌,透過其他宗教也可以得救嗎?

有些新教基督徒認為,天主教普遍有種「普救論」的思想,認為不需要通過認識耶穌,透過其他宗教也可以得救(譬如特蕾莎修女/德蘭修女的言論、盧雲神父的作品裡都反映出普救論的思想),從而斷定天主教傳的不是耶穌基督的真道,不再屬於純粹的基督教,請問神父對此有什麼看法?天主教真的認為一個人如果不認識耶穌,透過其他宗教也可以得救嗎?

要知道,神學教導不是所有人立時可以接受,在福傳時,我們若不先去與人建立關係,尊重每個人和他的背景,根本就不能福傳。即使耶穌,他每次與罪人的交談,都從不先說別人錯甚麼,而是先而包容和憐憫去愛,到對方對祂信任後,才慢慢將真理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