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若我死後,可否將遺體損贈給大學以供學生作實習用途?其他器官可以損贈給有需要的人嗎?這樣有否違反天主教教理?
對於死後捐贈器官和身體作科學研究,教會不但不反對,反而可以視為一種德行。看看《天主教教理》以下章節: 2300. 對亡者遺體應以尊敬和愛德看待,相信並希望他的復活。埋葬死者是一件對身體的慈悲工作;埋葬死者是對天主的子女──天主聖神宮殿的尊敬。 2301. 為了法律的調查,或為了科學的研究,屍體的解剖,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死後器官的免費捐贈是合法的,且能是一個功績。 教會准許火葬,只要火葬並非對身體復活的信仰表示爭議。...
請問天主和上主有何分別呢?
「天主」是天主教用來翻譯 “God”,而「上主」是 “Lord” 。 兩個字都是指我們信的唯一真神,但在基督宗教中,卻個別有深一層的意義。 “God” 在首先是指向天主客觀的本體:唯一,自有,至高無上,創造者,無始無終等等。這種稱號是指其本身之意義:天主就是天主,祂不是其他人的天主,祂本身就是無限全能的天主。...
既然說領洗後,會把之前所有罪赦了,但為何離了婚的慕道者卻要在教區辦手續才可領洗? 他之前的配偶也不是教友,縱然離婚在教會是不對,但也是領洗前的事。
我相信你是混淆了離婚和再婚的區別。離婚者是可以領洗的,事實上,離婚本身亦並不是罪。 不過,再婚卻是,因為即使是非教友,每個合法婚姻的新人都是許諾終身不渝的。這一生一世的盟約是法庭不能瓦解的,因為天主教不接受婚姻只是一個法律約契,而是與創造婚姻的天主的盟誓。所以耶穌在福音會用通姦這樣重的說話來說明再婚。 再婚者領洗,當然可獲赦罪。問題是赦罪後他們仍然會回去那再婚的生活中,而這種生活,是耶穌不贊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