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在舊約聖經中是威嚴的、憤怒的,會用洪水滅世,㑹把埃及人的首生殺掉,為什麽和新約中的慈愛大相逕庭?難道因為以色列民是天主的選民而有所優待,其他民族不也是天主創造的嗎?天主的慈愛是否在舊約中也有顯示呢?

天主在舊約聖經中是威嚴的、憤怒的,會用洪水滅世,㑹把埃及人的首生殺掉,為什麽和新約中的慈愛大相逕庭?難道因為以色列民是天主的選民而有所優待,其他民族不也是天主創造的嗎?天主的慈愛是否在舊約中也有顯示呢?

一,我們要留意聖經,特別是舊約,並不是天主直接寫的,而是藉着人而寫的,直至耶穌的來臨; 我們所知的,就是透過默感,都只是片面的,欠缺完滿的。所以,雖然聖經是沒有錯誤的,卻只能說是有關信仰和道德,但亦夾雜着不少人的角度和誤解。 二,所以舊約不能單獨演譯,必須以新約去滿全;而新約又需要舊約的歷史和許諾,去完全瞭解天主對人的愛有多長闊高深。...
教友在彌撒中的天主經部分其實應該雙手合十還是張開雙手(或與兩旁的教友手拉手呢?)

教友在彌撒中的天主經部分其實應該雙手合十還是張開雙手(或與兩旁的教友手拉手呢?)

在彌撒手冊的指引中,這一點並沒有清楚的規限,這也是可理解的,因為原先也沒有人這樣做,而除非是真的很有問題,教會是不會貿然加以限制的。 以我所認知,有以下考慮: 一,在近年的教會指引,在感恩經完成的“大亞孟”之後,是該將注意放在我們與天主父的“垂直”關係,多過教友與教友之間的“橫向”關係。所以,無論一個團體決定拉手與否,也不可以破壞這個與天主父連繫的重要時刻。 二,指引雖然沒有說明不可,但卻要求我們着重一致的禮儀動作。所以如果不是絕大部份的教友都手拉手,那不拉手還是好些,免得一個原本是用來表達團結的標記,卻變成了不團結的機會。...
常聽說「交托」,到底是甚麼樣的意思?人力做到甚麼樣的地步,才該把事情「交托」給上主?又,如果這事情(例如說從事某行業)並不是上主為我安排的道路(假設我不知道),交托後會出現甚麼情況?

常聽說「交托」,到底是甚麼樣的意思?人力做到甚麼樣的地步,才該把事情「交托」給上主?又,如果這事情(例如說從事某行業)並不是上主為我安排的道路(假設我不知道),交托後會出現甚麼情況?

所謂交托,為我來說,有兩種: 1) 如你所說,首先自己盡力做到最好,然後把還未完成或不能做到的交托給天主,相信祂會依祂的聖意成就。 2) 是一種普遍交托的態度,每一天每一事都先依恃天主旨意得到成就為依歸,那樣做每件事就再不是我先做,天主成就,而是天主要做,我合作。我做得多少,能力可有多少,都是天主的意思了。至於能否成就,那是全在天主手中。甚至如果天主要我失敗,因為當中安排了更大的恩賜,那也沒所謂,因為這也是光榮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