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今年年初嚴重腦出血中風,在此之前的三至四年間,我一直悉心照顧他,因他患有中度腦退化及柏金遜病,以致活動及認知能力都很差,並且他大小便都失禁,照顧方面十分吃力。我五年前退休,原先希望退休後能好好利用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但結果未能如願。我耗盡精神時間照顧我丈夫,努力幫他做復康運動,帶他針炙看中醫。到今年年初,他的健康進展十分理想;另一方面,我也有一點空閒時間可以看我喜歡的哲學書籍,並在春節期間寫寫揮春,我還以為可以達致雙贏 的情況。然而,突如其來的嚴重中風、加上住院兩個月期間又得了新冠及感染一次細菌肺炎,我丈夫目前入住安老院舍。他要插鼻胃喉及喪失語言和吞嚥能力,當然還有肢體癱瘓。除了心力交瘁外,令我很難接受的是,似乎天主沒有與我同在,祂容許發生此事,似乎因為祂要摧毁我所作的一切努力。又是否祂不喜悦我閱讀哲學書籍,要我全心全意的照顧我丈夫呢?(今次我丈夫的不幸事件是否暗示天主不喜悦我閱讀哲學書籍,因為哲學和宗教信仰兩者有衝突?) 這是困擾我的第一個問題,希望程神父能解答,之後或會有其他提問。

我丈夫今年年初嚴重腦出血中風,在此之前的三至四年間,我一直悉心照顧他,因他患有中度腦退化及柏金遜病,以致活動及認知能力都很差,並且他大小便都失禁,照顧方面十分吃力。我五年前退休,原先希望退休後能好好利用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但結果未能如願。我耗盡精神時間照顧我丈夫,努力幫他做復康運動,帶他針炙看中醫。到今年年初,他的健康進展十分理想;另一方面,我也有一點空閒時間可以看我喜歡的哲學書籍,並在春節期間寫寫揮春,我還以為可以達致雙贏 的情況。然而,突如其來的嚴重中風、加上住院兩個月期間又得了新冠及感染一次細菌肺炎,我丈夫目前入住安老院舍。他要插鼻胃喉及喪失語言和吞嚥能力,當然還有肢體癱瘓。除了心力交瘁外,令我很難接受的是,似乎天主沒有與我同在,祂容許發生此事,似乎因為祂要摧毁我所作的一切努力。又是否祂不喜悦我閱讀哲學書籍,要我全心全意的照顧我丈夫呢?(今次我丈夫的不幸事件是否暗示天主不喜悦我閱讀哲學書籍,因為哲學和宗教信仰兩者有衝突?) 這是困擾我的第一個問題,希望程神父能解答,之後或會有其他提問。

不是這樣的。大前題可能是:自己有點先入為主,以為好的事就是主的事,而其實該是:主的事才是好的事。 讓我解釋。你認為事奉好,讀哲學好,因為這些事本身的確是好的。但天主的事,為每個人,為你此刻,未必是這件事,甚至可能,若你只管做你認為好的事,為你反而是壞的,因為可能你更需要去學習信任天主,或在丈夫的病痛中學習體諒病苦者,或進入更深的祈禱和依附,或為世界和救靈的需要去做補贖等等。...
神父 您好:我想問關於說謊的問題。因為工作上有些失誤,但可能可以過關,就不特別向主管報備。請問這也是大罪嗎?當然,如果客戶那邊過關的話,我還是會向主管說明,只是不想提前找罵⋯⋯

神父 您好:我想問關於說謊的問題。因為工作上有些失誤,但可能可以過關,就不特別向主管報備。請問這也是大罪嗎?當然,如果客戶那邊過關的話,我還是會向主管說明,只是不想提前找罵⋯⋯

核心問題當然是有關欺騙。對真理的違背,所以第一條要考慮的事:我所做的,是否為着自保,驕傲及其他自私的原因而瞞騙。 其次要考慮的是自己這樣做的動機:如你所說,不先直言上報,可出於責任心,認為與其報告失誤,不如立時盡自己力量挽救或與客戶彌補,報告時也可算有好消息,免去或減少公司的損失;相反,這亦可出於不負責任,害怕承擔,可避則避及可推則推的心理。很明顯,可能做同一樣的事,卻是折然不同的道德:一出於善,二出於惡。...
我是一個一直在信仰問題上掙扎的人,最近學習天主教的祈禱方式時感受到靈性的召喚,在考慮報慕道班並且領洗成為天主教徒。然而我本人是一名女性的雙性戀者,我認真閱讀和了解過天主教教理後知道天主教對同性戀行為和同性婚姻的態度是什麼,但我向主祈禱並且省察自己的良心以後,結合我對於自己愛情的了解和我對同為LGBTQ的朋友的認識,並沒有感受到罪惡的譴責,也沒有感覺我需要放棄我與生俱來的、獨特的愛人的方式。我清楚按天主教的教理我若是以後選擇與一位女性結婚,那麼對於教會來說將不被承認,而且很可能會是明知故犯的大罪(同性性行為同理)。那麼我有幾個問題:1)我是否應該報天主教會的慕道班?2)我是否能接受洗禮?3)若我不應該受天主教會的洗禮,我是否應該考慮在天主教會完成慕道班學習後去聖公會領洗?4)我若領洗入聖公會後發展同性伴侶關係或者跟同性結婚,算不算犯了大罪或者死罪?5)我該怎麼樣與我當地的天主教會提起這個問題?

我是一個一直在信仰問題上掙扎的人,最近學習天主教的祈禱方式時感受到靈性的召喚,在考慮報慕道班並且領洗成為天主教徒。然而我本人是一名女性的雙性戀者,我認真閱讀和了解過天主教教理後知道天主教對同性戀行為和同性婚姻的態度是什麼,但我向主祈禱並且省察自己的良心以後,結合我對於自己愛情的了解和我對同為LGBTQ的朋友的認識,並沒有感受到罪惡的譴責,也沒有感覺我需要放棄我與生俱來的、獨特的愛人的方式。我清楚按天主教的教理我若是以後選擇與一位女性結婚,那麼對於教會來說將不被承認,而且很可能會是明知故犯的大罪(同性性行為同理)。那麼我有幾個問題:1)我是否應該報天主教會的慕道班?2)我是否能接受洗禮?3)若我不應該受天主教會的洗禮,我是否應該考慮在天主教會完成慕道班學習後去聖公會領洗?4)我若領洗入聖公會後發展同性伴侶關係或者跟同性結婚,算不算犯了大罪或者死罪?5)我該怎麼樣與我當地的天主教會提起這個問題?

朋友,首先,多謝你的誠懇,我會為你祈禱。 先回答你最後的問題:我建議你找一位神父直接探討你的問題,因為這裏實在不是最好能幫助你的平台。我也因此不能直接給你很有用的答案。 在這裏,我只能說以下幾點: 一,我們深信,天主創造人一男一女的結合,是為着合一的真愛和生育天主的大家庭,而兩者是必然同時在夫妻的愛中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