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害怕離婚就不能領聖體這件事,我可以因此就一直和男友(他非教友)保持交往狀態,不要結婚就好嗎? 因為身邊有很多結了婚才發現有許多變故及磨擦(完全無法改變或忍受的那種),我很怕自己最後也會這樣。
首先,不知道為甚麼,總是有教友以為,離婚人士是不能領聖體的。這是不正確的。離婚雖不受教會承認,但離婚本身並不是罪。為受害一方固然不是罪,但即使為有錯的,若真心悔改,即使婚姻不再,告明後又能重新信仰生活。
Read More →首先,不知道為甚麼,總是有教友以為,離婚人士是不能領聖體的。這是不正確的。離婚雖不受教會承認,但離婚本身並不是罪。為受害一方固然不是罪,但即使為有錯的,若真心悔改,即使婚姻不再,告明後又能重新信仰生活。
Read More →事情在於你現時的丈夫是再婚,不在於你;他雖已離婚,但這只是民事婚約的解除,教會並不信離婚,所以他在教會眼中仍是與第一個妻子有婚約的約束。正常來說你丈夫需要向教會申請,審定他的第一次婚姻無效。 這程序是每人都不同的,亦不一定會申請到,你必須要與你的神父及你所屬的教區的婚姻法庭的負責人商討。我不能在這裏做到甚麼。 我會為你此問題祈禱。
Read More →啊,教會是沒有離婚的。我想你是說教會婚姻法庭若能宣明這婚姻無效,哪麼這人是否能晉鐸?
Read More →在填寫申請婚姻無效的表格中,是有填寫之前配偶的聯絡資料的部份。不少人都因為時間的隔斷,離婚後不再有聯絡,而再沒有對方的資料。
Read More →這位非教友,他第一次的婚姻,是與一位教友在教會內承認的,所以雖然不是一個聖事婚姻,卻是有效而不能拆散的。
Read More →的確,今日要婚姻持久,實在不容易。就是得到了教會聖事的祝福,也有不少婚姻失敗。今天,婚姻最大的敵人是我們生活太過物質化和追求舒適,很容易就非常自我,各自享樂;遇到困難,就怕面對,而選擇逃避或互相指責。其實都是我們不敢愛,不敢面對自己和對方的不完美。
Read More →首先,我想澄清一個常聽到的誤解:天主教並不認為分居或民事離婚本身一定是一個大罪。教會雖然不相信離婚,但也很明瞭有時單方面或雙方面的軟弱和過錯,導致婚姻生活不能繼續。
Read More →我相信你是混淆了離婚和再婚的區別。離婚者是可以領洗的,事實上,離婚本身亦並不是罪。不過,再婚卻是…
Read More →你的代女的丈夫因為曾經結婚,雖然在法律上已離婚,但因為教會看婚姻很重,除非教會法庭能證明當年的婚姻從未曾滿全婚姻的元素,否則他在教會眼中仍然與第一位妻子已婚。正因如此,你代女與他的婚姻在教會裏是未能成立的,因而她也不能領聖體。
但因為教會也明白有很多法律上的婚姻是不符合教會的婚姻觀,或是實在有很多人不知道或不願意去擁抱教會的婚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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