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即將到來的「救主慈悲主日」以及「神聖慈悲敬禮」,我一直不明白。天主的正義與祂的慈悲之間是什麼關係?以及,按照神哲學,天主是純粹的、單一的精神體,祂並沒有部分,祂就是純粹的「一」,那麼,祂的慈悲與正義為統一,二者是同一,而不是天主一部分正義,另一部分慈悲。我這麼理解正確嗎?
你好,我是最近才剛領洗的新教友。是這樣的,我有嚴重的情緒病。每當情緒失控的時候我就會自我傷害, 但我知道第五誡毋殺人指的不僅是傷害他人,也包括傷害自己,但問題是我控制不到,想問上帝會原諒我嗎? 或還是需要辦告解?
程神父,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在十字架上耶穌應允右邊的盜賊 “今晚你就與我在樂園裏。” 猶太人在黃昏六時已經是新一天的開始。耶穌在星期五第九時辰(即下午三時)斷了氣。那麼三小時之後就是“今晚”的完結。 雖然婦女及門徒們在星期日大清早證實耶穌已不在墓穴,已經復活。但並不表示耶穌是在星期日才復活,有可能是星期五黃昏六時前已經復活,只是因為安息日的緣故,沒有人跑去墳墓去看,直至星期日才見到復活後的耶穌。 那麼耶穌的遺體可能只在墓穴逗留最多三小時,即是耶穌死後三小時內已經復活。我這個想法對嗎?
我有點不能理解天主教關於領聖餐的一些要求,教會要求信徒必需處在「恩寵狀態」才能領受聖體聖事;可是有些人是長期處在失去恩寵的狀態下,比如他可能是同性戀且有同性伴侶,或者他離婚并再婚,這些可能不是通過修和聖事或補贖就可以改變的。 其中為我最難受的是天主教會不允許東正教外的其他基督徒領取聖體。我們相信聖餐完全是基督真實的身體與鮮血,是信友與基督最深切的連合,然而在彌撒中我們卻被排除在此一奧跡之外,僅僅因為我們尚未達成與普世教會的共融。 我明白這是為了維護聖體的尊貴,但是不是也排除了其他渴慕主恩的人呢?作為象徵救贖的基督聖體聖血,不是正應該讓罪人領受的嗎?不允許領受聖體是對罪人最嚴厲的懲罰——甚至比逐出教會更嚴重,我們可以與主內兄弟姐妹團契,卻無法享受主耶穌的身體與鮮血,這就等於斷絕了與生命的主的連結。
程神父: 近年我有機會學習天主教的默觀祈禱,發覺這祈禱方式跟多年前接觸過的氣功和近年接觸的生命自覺課程很類近,都是要先靜下來,覺察自己的身體狀況,盡量空白自己的思想,然後看看自己內在有什麼反應或收到什麼訊息。請問這些都是屬於新紀元的事情嗎?教友應否參與?
在蕩子回頭比喻中,小兒子返回父親身邊,下跪認錯,父親立刻高興地接納了他,恢復小兒子的身份,還殺了肥牛犢慶祝。這份無條件、包容的愛,使人動容 。蕩子回頭的油畫經常掛在告解亭附近,鼓勵教友辦告解 。不過,在天主教教理中,教徒完成告解後,他的罪雖然獲赦免,但罪的壞影響,或對罪的依戀,仍然存在,所以,該教徒死後,不能立刻升天堂,仍需經過煉獄一段時日,才回歸父家。這就好像,雖然小兒子回到父親身邊下跪認錯,但父親沒有立刻接受他,而是安排他到田裏先做一段時間傭人(勞改他),令他磨練反省後,之後才恢復他的身份。這條教理和比喻中父親的愛有矛盾嗎 ?
你好,我還没有受洗,是慕道者!我只要一對耶穌基督有信心,馬上就會發生做噩夢、和人發生衝突等等怪事,我問我這邊堂區的神父,哪怕有親戚去世,他也只會叫我禱告,我感覺他態度有點冷淡,有點公務員官僚氣……請問您有什麼建議?您是否願意幫助我,為我禱告?
敬禮聖母對基督徒的成聖是必須的,還是有作用,但並非必需?因為我見過一些新教基督徒,他們不懂得也沒有敬禮聖母媽媽,也有信仰和德行的造詣,而且即使是教會裏的一些聖人,也並沒有太談及敬禮聖母媽媽(比如早期沙漠教父)。既然他們能夠在較少甚至完全不敬禮聖母的情況下也成聖,是不是說明敬禮聖母對成聖非必須?
神父您好:我想請教一下:諷刺別人是否違反愛德?我最近常常傳給攻擊敬禮聖母的新教徒孫悟空的圖片,然後嘲諷:我相信這個才是你的神,因為他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而非由名叫瑪利亞的女人生下來的。這樣做會不會太失禮且激發更深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