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你們兩人之前都未有過婚姻,現已在民事上簽了婚約,但未同住,想要在教會內完成婚配儀式。 那就容易不過了。你先與你本堂神父聯絡,如其他所有婚配準備情序便可,因為你以前未有結過婚,在教會外的民事婚姻為教友在教會不成立的,所以在教會前,你倆仍是未婚。再者,你們還未同住,就更能好好在教會內準備婚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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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婚姻盟誓的約束只屬本世,耶穌說明在永生我們既不娶,也不嫁,因為那時我們眾人將與天主合而為一,這關係比在世的婚配結合要親上千萬倍。 因此,若配偶逝世,婚姻就自然瓦解,那人亦可自由選擇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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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今日要婚姻持久,實在不容易。就是得到了教會聖事的祝福,也有不少婚姻失敗。今天,婚姻最大的敵人是我們生活太過物質化和追求舒適,很容易就非常自我,各自享樂;遇到困難,就怕面對,而選擇逃避或互相指責。其實都是我們不敢愛,不敢面對自己和對方的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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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澄清一個常聽到的誤解:天主教並不認為分居或民事離婚本身一定是一個大罪。教會雖然不相信離婚,但也很明瞭有時單方面或雙方面的軟弱和過錯,導致婚姻生活不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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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懇求上主助佑你們,我呼求聖神助你丈夫能切切實實棄絕這個罪根,亦祈求聖神能使你們倆都願意接受婚姻輔導。婚姻問題往往不是單方面,也不是單單外表行為的對錯那般簡單,而是往往涉及兩人個別在溝通上,在性格上,在成長上的不同和需要,所以絕不能可以在這裏三言兩語可以解決,而是要專業婚姻輔導和牧靈上的持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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