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其實不成立。原文提及只是假設,實際上是不能夠在為結婚而改宗晉鐸後再入天主教,而受接納做司鐸的。其次,原文以為聖公會主教及司鐸是很容易在加入天主教後晉鐸為天主教司鐸,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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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你們兩人之前都未有過婚姻,現已在民事上簽了婚約,但未同住,想要在教會內完成婚配儀式。 那就容易不過了。你先與你本堂神父聯絡,如其他所有婚配準備情序便可,因為你以前未有結過婚,在教會外的民事婚姻為教友在教會不成立的,所以在教會前,你倆仍是未婚。再者,你們還未同住,就更能好好在教會內準備婚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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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婚姻盟誓的約束只屬本世,耶穌說明在永生我們既不娶,也不嫁,因為那時我們眾人將與天主合而為一,這關係比在世的婚配結合要親上千萬倍。 因此,若配偶逝世,婚姻就自然瓦解,那人亦可自由選擇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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